经典案例

赛事承办流程标准—综合性赛事承办合作协议书明确规定各方权利义务流程

2025-07-28

在体育产业蓬勃发展、赛事活动日益市场化运作的背景下,确保赛事承办过程的高效、规范与公平成为关键。一部严谨细致的《综合性赛事承办合作协议书》正是这一目标的核心保障。该协议如同赛事承办领域的“宪法”,通过预先详尽界定主办方、承办方及其他关联方的具体权利、义务与工作流程,构建起从筹备启动到圆满落幕的全周期标准化操作框架。它不仅为各方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南,有效防范了潜在冲突,更是提升赛事品牌价值、保障参与者权益、推动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石性制度安排。

签署主体界定

协议书的效力首先建立在明确的签署主体之上。其首要条款必须清晰无误地界定参与赛事承办的核心主体——通常包括拥有赛事所有权的赛事主办方(可能是体育协会、政府机构或赛事IP持有者)以及具体负责落地执行的赛事承办方(企业、地方政府平台或专业赛事运营公司)。协议需明确规定各方的法律主体资格要求(如法人资格、特定行业资质),任何主体资格的缺失或模糊都可能导致后续权责悬空甚至协议无效。

例如,承办国际性赛事时,承办方是否具备相应的出入境接待、国际结算资质至关重要。法律实务专家张伟指出:“主体界定的精确性是协议执行力与可诉性的前提。清晰的权责归属避免了‘踢皮球’现象,也为争议解决提供了明确的追责对象。” 现实中因主体模糊导致的权责不清纠纷屡见不鲜。主体资质条款是协议构建稳固合作关系的首要基石。

权责精准分配

权责分配是协议的灵魂所在。对于赛事主办方,其核心权利通常聚焦于对赛事整体品牌形象、合规性及核心竞赛规程的监督权与最终决策权;其核心义务则在于提供必要的授权文件、品牌标识使用规范、核心竞赛规则及在必要时提供协调支持。例如,某知名马拉松赛事协议中明确规定主办方负责审定赛道认证、提供官方计时系统标准,并协助办理涉及城市核心区域的行政审批。

赛事承办流程标准—综合性赛事承办合作协议书明确规定各方权利义务流程

对于赛事承办方,其权责范围更为庞杂和具体。其主要权利在于获得排他性的承办授权、合法使用赛事品牌进行招商宣传、以及按约定获取承办收益;其核心义务则涵盖了赛事筹备与执行的全链条:从场地设施的租赁搭建与合规验收(符合安全、消防、无障碍等标准)、竞赛组织(报名、检录、计时、成绩发布)、后勤保障(住宿、交通、医疗、安保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市场开发(赞助商招募、票务销售、媒体版权洽谈)到最终的财务结算与审计报告提交。某市承办大型综合运动会协议中,详细列举了承办方须负责的78项具体任务清单及完成时限,确保了执行的清晰度。

财务流程规范

财务条款是协议的重中之重。协议必须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规范。这包括明确规定赛事筹备及运营资金的主要承担方(通常是承办方,也可能存在共担或主办方前期垫付)、资金注入的具体时间节点(如分阶段按里程碑付款)、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与流程(如大额支出需双签或提交预算明细),以及独立第三方审计的安排(通常在赛后进行)。透明的资金管理是维系各方信任的纽带。

收益分配机制同样需要高度透明化和可预期性。协议须清晰划分各项赛事收入来源(赞助费、报名费、版权费、政府补贴、特许商品销售、票务等)的归属主体与具体分成比例(固定金额、比例分成或阶梯式分成),并明确收入核算周期、分配时点与结算方式。中国田径协会在其路跑赛事合作模板协议中就采用了“成本共担、收益共享”模式,并详细区分了不同收入类别的分配细则,有效减少了经济纠纷。

风险分担机制

大型赛事运作天然伴随各类风险。协议必须构建科学合理的风险识别与分担框架。首要任务是对潜在风险进行系统性识别与分类(安全风险:如人群踩踏、运动员伤病;财务风险:如预算超支、赞助款拖欠;不可抗力风险:如极端天气、公共卫生事件、政策变更;履约风险:如关键供应商违约),并根据风险性质、可控程度和承受能力在各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风险应对预案法定化是协议的另一关键功能。针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特别是安全风险和不可抗力,协议必须强制要求承办方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如熔断机制、疏散方案、危机公关流程),并将预案的核心内容(启动条件、决策流程、沟通机制)作为协议附件,使之具有合同约束力。东京奥运会延期引发的巨额损失分担争议,凸显了协议中清晰界定不可抗力后果(延期、取消的责任归属与成本分担)的极端重要性。

争议解决方式

完善的协议必须预设争议解决路径。协商前置原则是基石,协议应明确规定在争议发生时的内部逐级协商流程(如先由项目负责人对接,未果则上升至双方高层),并设定协商的合理时限。这体现了商业合作的和解精神。

若协商破裂,则需依赖法定解决途径。协议须明确约定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管辖机构的选择(如选定某地仲裁委员会或某地人民法院)及所适用的实体法律。体育法学专家郭树理教授强调:“相较于诉讼,体育仲裁(如国内体育仲裁委员会或CAS)具有专业性强、保密性高、程序灵活高效的优势,尤其适合解决涉及竞赛规则、运动员资格等专业问题的赛事纠纷。” 清晰的争议解决条款能显著降低纠纷处置的不确定性成本。

监督执行机制

协议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过程性监督不可或缺。协议须建立阶段性检查与报告制度,例如要求承办方按月或按关键节点(场地交付、报名启动、赛前联调)提交进度报告,并赋予主办方在约定时段内进行现场检查、资料调阅的权利,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并纠偏。

结果评估与反馈同样重要。协议应明确赛事结束后进行全面效果评估(KPIs可包括财务达标率、媒体曝光度、参与者满意度、安全零事故等)的强制性要求、评估方法(第三方评估或联合评估组)以及评估结果的应用(是否影响未来合作资格、尾款支付比例等)。深圳大运会组织委员会引入了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赛后全面审计与评估,其报告成为后续协议条款优化的重要依据。

综合性赛事承办合作协议书通过以上六个维度的精细设计与约定,将复杂的赛事承办流程转化为可预期、可执行、可追责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它不仅明确了“谁该做什么”,更规划了“钱从哪里来、怎么管、怎么分”,预设了“风险如何担”,设定了“纠纷如何解”,并建立了“执行有人盯、结果有人评”的闭环机制。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契约形式最大化地降低合作不确定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保障赛事品质与安全,最终维护赛事品牌的长远价值。

在体育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协议书的标准化与精细化程度仍需不断提升。建议未来可探索引入动态调整机制以适应复杂环境变化,加强数字化手段(如区块链存证、智能合约)在协议执行与监督中的应用,并进一步研究不同类型赛事(如职业联赛分站赛VS群众性体育嘉年华)在权责分配、风险分担模型上的差异化最佳实践,为构建中国特色的赛事治理体系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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